Web3相关技术发展速度太快,政府机构根本跟不上节奏。这不是第一次出现这种现象了。立法者不可能提前于技术之前制定规则,防患于未然。
直到现在,普通人才开始注意到与NFT相关的法庭案件新闻,希望关于所有权、艺术和商业的问题能变得更加清晰。
目前,NFT社群中的买家和艺术家每天都在遭受诈骗和盗窃之苦。不过,侵犯版权的问题其实可以自我约束,因为现实世界中适用的版权法,同样也适用于Web3。(尽管我们仍处于Web3的“蛮荒西部”阶段)
作为买家需要了解什么?
NFT和作品本身通常是两个独立的实体。
非同质化代币是一串链接到原始作品的代码。因此,买家购买的是元数据,而不是原作本身。(大多数情况下如此)
有些买家误以为自己获得了原作的全部相关权利,这已经导致了一些啼笑皆非的情况。比如Spice DAO买下了科幻小说《沙丘》手稿的一份副本,以为自己能据此拍摄电影改编版,却没想过所有相关权利根本不属于他们。
不管这个社群当初以为自己买到了什么,其实他们大可以创作同人小说,而完全不必去招惹《沙丘》知识产权的所有方。
作为艺术家需要了解什么?
出售NFT并不一定意味着转让原作的相关权利。这与出售任何类型的创意作品所适用的规则是一样的——是否转让相关权利,取决于创作者或最近的版权持有人。
对艺术家来说,保护自己作品最好、也可能是唯一的办法,就是求助于《数字千年版权法》(DMCA)。
往下滑动,阅读我们律师的采访,他向我们讲解了版权的基本知识,以及如何在Web3中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。

Sasha Blot ©
作品的版权归谁所有?
版权属于作品的作者。
版权包括:(1) 授权和禁止使用作品的专有权利,以及 (2) 人身权(非财产权),例如署名权和作品完整性受保护的权利。
除非卖方(作者)与买方之间的智能合约中明确约定,或市场服务条款中另有说明,否则人身权不能被出售或转让。
在出售NFT时,各交易市场并没有统一的版权转让标准条款。最多只是卖方用户授予一项许可,让作为NFT出售的作品可以在网络上展示。
如果所有权是由智能合约定义和规范的,那么在区块链存在的所有司法辖区中,这种所有权是否都会被认可(是否会考虑到各种版权公约的要求)?
不同国家的律师对NFT以及所有权是否适用于NFT这一问题,尚未达成共识。假设所有权确实适用,那么它也只会作用于NFT本身,而不会作用于原作。
“人身权”方面情况如何?这个问题是否已经进入NFT社群的法律议程(他们是否意识到这些权利),毕竟这在欧洲非常重要?
我认为,关于标明作品作者姓名以及作品完整性保护这两个问题,应该已经在议程之内了。
从形式上看,NFT其实实现了一种“人身权”,即“追续权”——作者能够从二次销售的NFT中获得一定比例的收益。
如果出了问题,艺术家应该怎么做?
各交易市场都是依照DMCA(《数字千年版权法》)运作的。因此,如果艺术家的版权受到侵犯:
- 作者/版权持有人可以向该交易市场投诉版权受到侵犯。
- 交易市场会将投诉转达给涉嫌侵权的一方。此后,市场要么应投诉方的要求撤下内容,要么等待涉嫌侵权方的回应。
- 如果涉嫌侵权方没有作出回应,那么争议内容将被从销售中撤下。
- 如果涉嫌侵权方提交了回应,那么争议内容将继续保留(如果之前已被撤下,则予以恢复)。同时,这份回应会连同一份声明一起发送给作者/版权持有人——由于平台没有相应的裁决权限,该争议只能通过法院来解决。
交易市场只是信息中介,而真正的侵权者是那些上传了侵权内容的具体个人。
但是,NFT买家通常并不会获得作品的专有权利。因此,如果买家在区块链/交易市场之外使用作者的作品,比如创作衍生作品、开始销售周边商品,或以其他任何方式获取额外经济利益,那么作者就有权起诉这个违反使用条款的买家。
另外,第三方版权持有人也可以就版权问题提出主张。NFT交易市场目前是否已经为此提供了相应渠道?
如果说的是第三方版权持有人的权利受到侵犯,那么他有权使用上文所述的DMCA投诉流程。
如果作者已经将作品的专有权利出售(转让)给第三方,那么有权提出投诉的就是这个第三方。在其他情况下,作为非专有权人的NFT买家,无权就作品的使用提出投诉。
至于人身权(非财产权)方面,只有作者本人才能提出投诉,因为这类权利不能被出售或转让。
作为一个平台,Sketchar正在打造一个去中心化的NFT交易市场,在这里,App中创作的所有作品都是原创且真实可信的。
建议大家进一步阅读DMCA相关内容,因为它短期内不太可能做出任何修订:https://www.copyright.gov/title17

